本报记者 吴晓璐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
绿色债券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有效工具。据iFinD数据统计,截至8月13日,今年以来,全市场发行绿色债券362只(含绿色债券、蓝色债券、碳中和债券)。
此外,今年以来,绿色债券发行人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从发行人属性来看,国有企业依旧是绿色债券发行“主力军”,但发行规模明显下降,民企发行规模则稳步增长。
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截至8月13日,年内国企发行绿色债券规模为2907.31亿元,同比下降40.55%,占年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比例为83.53%,下降7.31个百分点。但民营企业年内发行规模为268.89亿元,同比增长39.45%,占比7.73%,提升4.14个百分点。
资本市场总部总经理郝晓姝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国有企业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下降有三方面原因:首先,绿色债券市场制度进一步完善,绿色债券的各类政策陆续出台,对发行绿色债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受到地方政府化债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发行量有所下降。最后,部分国有企业面临绿色项目储备不足的问题,限制其发行绿色债券的能力和意愿。
一直以来,绿色债券相比普通债券更具成本优势。以年内发行的AAA级3年期绿色中期票据来看,平均利率为2.5531%,较AAA级3年期非绿色中期票据利率低10.4个基点。
由于绿色债券在信披、评估认证等方面要求高于普通债券,增加了发行人的额外成本。谈及地方政府如何进一步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提升市场吸引力,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例如,借助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政策性担保以降低融资风险等。
郝晓姝表示,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一是加强环境信息披露,提高绿色债券环境效益和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项目,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二是推动绿色项目认定和资金投向的统一,依据《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统一绿色债券募资投向,降低因标准不一而产生的额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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