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贷款三查不严;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及监事履职不到位,被罚款60万元。
汤治芳(时任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副行长)对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三查不严事项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秦艳(时任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对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及监事履职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杨远荣(时任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副行长)对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三查不严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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