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离婚目的,云南曲靖市罗平县一女子竟谎报案情,诬陷丈夫盗窃自己的财物。民警查明真相后,女子被行政拘留5日。
女子谎报案情诬陷丈夫被警方行拘
据警方介绍,7月27日凌晨2点左右,富乐派出所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毛女士报警称,在富乐镇天水村,她丈夫赵某偷东西。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到,毛女士称丈夫赵某与自己吵架后,把她放在柜子里的项链和5000余元现金盗走。赵某承认确实拿走了项链,但未拿过现金,而且,项链是两人还未结婚前,他买给毛女士的,现在既然要离婚,他才将项链拿走。
在民警的调解下,赵某将项链还给毛女士,但始终坚称没有拿过5000余元现金。民警认为此事必有蹊跷,随后,经过4个小时的调查了解,终于查清事实。原来,毛女士与丈夫赵某因感情不和欲离婚,但丈夫不同意,两人发生争吵后,为达到离婚目的,便自己将柜子里5000余元现金拿走放到床侧边,随即报警诬陷丈夫,让公安机关处理赵某。民警在床侧边找到了5000余元现金,面对事实,毛女士如实陈述了谎报案情的违法事实。
8月2日,毛女士因谎报案情被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
民警表示,报警电话虽然免费,但报假警的代价“高昂”,不仅占用和浪费警力资源,还严重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对恶意拨打110、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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