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今日发布了对国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鹏投资”)总经理杨保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杨保龙及其所在公司在私募基金管理过程中的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
根据决定书内容,杨保龙,男,1977年3月出生,时任国鹏投资总经理,住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北京证监局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国鹏投资及其总经理杨保龙进行了深入调查,并依法告知了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在调查过程中,杨保龙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经查明,国鹏投资在管理国鹏鼎盛契约型私募基金及国鹏鼎盛2号契约型私募基金(统称“国鹏鼎盛基金”)过程中,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将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挪用基金财产以及委托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等。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私募办法》的相关规定,也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
作为国鹏投资的总经理,杨保龙被认定为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他未能尽到忠实勤勉义务,组织并实施了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北京证监局依据《私募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杨保龙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9万元的罚款。
更为严厉的是,鉴于国鹏投资的违法违规行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且已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北京证监局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杨保龙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这意味着,自决定宣布之日起,杨保龙将不得在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北京证监局的此次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于打击私募基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决心,也提醒了所有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据公开信息显示,国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鹏资本,法定代表人赫崐,于2016年11月01日成立于北京,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从事私募股权、产业基金、财务顾问、国际业务、金融租赁、银行、证券等金融业务。
据中基协网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查询公示,国鹏资本已显示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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