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联社被罚34万元:未按规定对账户进行备案等两项违法行为 万生优配 V管理员 /2024-08-08 15:22:01/6阅读/0评论 0808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92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8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对账户进行备案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4万元。 同时,时任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侯某、财务会计部经理宁某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均被罚款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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