泱泱中华,历史悠久,文明博大。在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法律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承载着丰富的法治思想和深邃的政治智慧,更是中华民族伟大创造力的集中体现。" 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坚持 " 两个结合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法者,治之端也。探寻中华法系之 " 源 ",感悟良法善治之 " 智 ",汲取法治文化之 " 慧 ",从老祖宗那里传承下来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尤其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经》,到后世的《唐律疏议》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历史的演进中不断积累和发展,形成了独特的法治理念和制度体系。为有源头活水来。悠悠五千年历史长河,深植法治文明之根,为我国法律文化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并持续引领着法治建设的新篇章。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既要薪火相传,又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近代以来,我国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不断夯实了 " 中国之治 " 的法治根基,为亿万人民的幸福生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循大道,可至万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出礼入刑,隆礼重法 ",荀子之治道精髓,融合礼仪教化与法律制度,以礼为纲,以法为辅,共筑国家治理之基。这些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过程中,更加重视在立法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制定出台爱国主义教育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到推出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就是要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的角度融入,传承和彰显 " 出礼入刑、隆礼重法 " 的价值理念。
"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 深蕴着厚重的 " 民本理念 "。只有以百姓为国家的根本,根本稳固了,国家才能安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所有精力都用在让老百姓过好日子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不论是顶层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让基层声音原汁原味抵达国家立法机关的 " 直通车 ";还是从百姓急难愁盼、问题集中领域切入,加强法治护航,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一步一个脚印,立法处处为民,无不体现着深厚的 " 民本理念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在新时代依旧闪耀着智慧的光辉,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和历史借鉴。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关键在于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我们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思想精华和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新时代 " 枫桥经验 " 就根植于中华文化精髓,融合预防为先、以和为贵、重义轻利等理念,生动传承了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同时,也因地因时制宜,创新发展,成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生动法治实践。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不能 " 一诉了之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这就要求,我们在传承与创新发展过程中,不仅要保持对传统法律文化的敬畏之心,更要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不断为传统法律文化注入新的时代内涵。例如,在立法过程中,注重吸收传统法律文化的有益成分,结合现代法治理念,制定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精神的法律法规。此外,可借鉴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智慧,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法律服务模式,提高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也可以将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元素融入法治宣传教育之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金羊网 文 / 一泓)
编辑:聂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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